注:此为“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又称“十七条协议”)的附件二。
一、西藏地方全权代表
(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
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
注:此为“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又称“十七条协议”)的附件二。
一、西藏地方全权代表
(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
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