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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4-04 15:46来源:西藏政府网 作者:西藏自治区政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政府机关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区各政府机关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受理点。

  (一)申请情况

  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其中区级机关收到12件,区(县)政府收到50件;当面申请46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6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6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56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 56件;未能提供相关信息的6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优抚、劳动就业、优惠政策、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教育卫生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各政府机关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15件,全部为地(市)收到,争议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信息的公开问题。受理率和审结率均为100%。

  全区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由于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晚,各政府机关对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熟悉,导致大量可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未能向社会及时公布。

  2.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区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电子政务的发展还不平衡,目前大部分政府机关还未建立门户网站或网页,已建立的有的还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各政府机关向各级档案馆、图书馆、一站式服务大厅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开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有些单位未能正确理解政府信息的概念,常与其它一般信息相混淆,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4.制度建设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部分单位未根据《条例》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督促各单位尽快公开其政府信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在自治区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在自治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西藏政府网”,集中发布我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各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督促各单位尽快完善其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图书馆、一站式服务中心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

    5.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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