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五”期间,西藏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但由于历史、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卫生事业发展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1.农牧区卫生队伍数量不足,素质较低
按照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所核定的人员编制,全区卫生机构平均缺员率为23.88%,其中,县卫生机构缺员率达26.15%,乡(镇)卫生院缺员率达59.74%,平均每乡(镇)在编卫生人员1.61人。全区平均每个村仅有乡村医生0.43人,与基层医疗机构要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妇幼计生等多项工作的需求差距很大。
2.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
目前我区的传染病总发病率是全国的近1.6倍,结核病、肝炎等传统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健康,大骨节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不断出现,又加重了防控工作的难度,鼠间鼠疫流行强度、频率逐年上升,发生人间鼠疫爆发流行的潜在危险依然存在。同时,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患病人数不断增加,成为威胁人民健康的主要病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繁重。
3.农牧区妇幼保健体系不健全
我区妇幼保健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基础差。至今没有成立自治区级妇幼保健院,无法面向全区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农牧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不健全,县乡产科急救服务能力低,大部分县不能处理产科急重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降低农牧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任务相当艰巨。
4.藏医药事业的发展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藏医药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特色和优势发挥不明显,专病专科和特色诊疗方法研究、建设力度不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藏医药科研工作薄弱,科研手段单调、落后,实验性、开发性和创新研究不够,能转化为生产力的研究成果少,缺乏统一的科研规划。
5.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
各地(市)、县监督机构不健全,这与日益繁重的卫生执法监督任务很不适应。全区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低,需要不断充实与提高。
6.农牧区医疗制度管理与经办机构需尽快加强
农牧区医疗经办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管理工作不到位,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难度大。
二、“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具体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不断深化卫生改革,加大卫生投入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思路
为加快“十一五”时期各项卫生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卫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是:抓好一项改革,落实五个《规划》,实施一个《办法》。抓好一项改革,即根据我区实际,确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改革与发展道路。落实五个《规划》,即抓紧落实近年来制定的《“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卫生人力发展规划》和《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及体系建设规划》、《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一个《办法》,即把《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农牧民的健康水平
深刻领会《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广泛宣传,做到让农牧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调整充实各级农牧区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农牧区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及农牧区医疗监督委员会,加强经办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加大对农牧区医疗的管理监督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各地(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办法》实施细则,指导各县以县为单位统筹,根据当地实际,分别实行县统一管理或者县、乡(镇)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牧区医疗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农牧区医疗基金管理制度,要确保农牧区医疗基金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医疗基金管理,确保各级免费医疗经费足额到位,不允许截留、挪用、克扣等行为发生。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顺利施行。
2.组织实施《“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卫生人力发展规划》,加快卫生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规划》精神,充分认识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各地(市)实际,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卫生人力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把卫生队伍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以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与人事、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做到人才供求相协调。特别要根据农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培养合格人才。加强预防医学、家庭医学、康复医学和护理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在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开展城市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支援农牧区的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在编卫生人员总数从8765人增加到11514人,乡村医生从2452人增加到5746人,逐步形成一支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基本满足全区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城乡分布、学历、职称和专业结构较为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卫生人才队伍。
3.加强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能力
在认真实施《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同时,根据国家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抓紧制定《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完善农牧区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力争实施村卫生室建设规划。
4.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及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成2个地区和25个县疾控中心的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长效机制,加大非典、禽流感、鼠疫、艾滋病、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区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加强疫情报告信息的分析和利用。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常规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进一步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快儿童计划免疫信息个案化管理系统的建设进程。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分析总结我区白内障发病和分布情况,加大与区内外合作,进一步规范白内障防治工作,提高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率及手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