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罗玛镇14村村民格桑多吉购买了1台参加家电下乡活动的彩色电视机,工作人员送货上门,并为其安装调试。
近来,那曲地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在那曲如火如荼地展开,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普遍欢迎。一方面充分调动了老百姓的购买欲望,同时也切切实实给他们带去了实惠。那曲县罗玛镇14村格桑多吉说:“政府对我们老百姓的好政策越来愈多,现在连家用电器都送到了家,这真是把幸福给我们带到了身边,我们特别感动!”
2009年5月1日到6月30日,那曲地区在那曲县、安多县开展试点工作。凡是在这两个行政区域内具有农业户口的农牧民,在规定的试点实施期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20%的补贴;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电动酥油搅拌机、热水器、空调、电脑、电磁炉、微波炉享受补贴的最高限价分别为35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250元,热水器、空调、电脑、电磁炉、微波炉享受补贴的最高限价以国家公布价格为准。同时规定,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1件。
在这过程中,那曲地区实行统筹管理,以县为单位,充分做到责任属地化,各县政府负责家电下乡政策的具体落实和组织实施,各级乡(镇)政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统计落实。作为这项工作主要负责的那曲商务部门,也通过7项主要的措施来具体保障: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政策、受理网点备案、做好协调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举报投诉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