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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时间:2009-05-05 09:58来源:西藏政府网 作者:西藏自治区政府

  

第六章  加快发展服务业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特别是要面向广大农牧区,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第一节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依托青藏铁路、干线公路、航空港、陆路口岸,组建以拉萨为中心的物流网络体系,宽领域、多层次地发展现代物流业,促进配送、运输、仓储和快递等各类流通业态的全面发展。

  高起点建设邮政通信、金融保险、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信息服务业。贯彻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积极开展金融保险服务,支持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特色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发展和规范广告、代理、经纪、评估、拍卖、信托、证券、保险等中介服务。建设西藏会展中心,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发展会展经济,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助推器。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法律服务需求。

  积极稳健地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使房地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房地产开发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开发具有规模效应的商品住宅,大力推行物业管理的社会化服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积极促进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第二节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规范发展旧货调剂回收、租赁、典当等行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流通组织形式和业态。开展劳动就业培训,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继续发挥传统服务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商贸餐饮等行业加快发展。丰富和发展传统服务业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鼓励服务业向农牧区延伸。  

第三节 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

  区分服务业中的竞争性和公益性行业,实行不同的运行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把发展服务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和事业分开、营利机构与非营利机构分开。加强服务主体的资格认定、行业自律和法律监督。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和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步伐。

  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以增加就业和服务“三农”为重点,继续加大对农牧民跨地区就业服务、社会化养老服务力度。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诚信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行政性收费、税收、用地、资金等方面,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业企业予以支持。  

第七章  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资源禀赋条件和发展方向一致性的原则,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布局,实行优势地区优先发展,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建立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一节  构建区域经济新格局

  西藏区域经济格局已初步形成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的中部、东部、西部三大经济区。中部经济区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那曲地区为主;东部经济区昌都地区为主;西部经济区阿里地区为主。根据国家区域功能划分的总体部署,针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科学编制区域规划,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落实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集中力量,把中部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区特色农牧业产业带、特色精品旅游走廊、加工业核心区和对外开放的前沿,形成核心经济区。完善区域内的交通网络体系。按照突出主体功能的基本要求,立足区域布局规划、确定中部各地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建设。拉萨市要积极发挥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优势,加强与其他经济区的交流与协作,充分发挥核心区域的龙头作用,引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日喀则地区要在沿江沿路有重点地发展农业、畜牧业、矿业和旅游、外贸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挥对外开放区位优势,加强口岸和物流通道建设,密切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积极建设南亚大通道。山南地区重点发展矿业、农区畜牧业和旅游业。林芝地区重点发展旅游业、藏药材、特色高原生物产业和食品产业等特色经济,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示范区。那曲地区依托青藏铁路和藏北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牧业的支撑作用,有重点地发展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和矿业,并在建设南亚大通道和加强与西北地区经济联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靠西朝东、接轨东南”,加快发展东部经济区。加强与中部经济区的联系,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区。密切与周边省份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建设“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经济区”。保护好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以特色资源开发为重点,发挥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水能资源和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

  积极建设西部经济区。充分发挥连接新疆、构建西部战略通道及边贸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择优发展矿业,建设白绒山羊产业基地,促进西部经济区的外向发展。实施藏北退牧还草生态保护工程。减少人类活动干扰,保护好藏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  

第二节 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着眼自然条件、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和国防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构建切合实际、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重点建设中心城市拉萨市,加快日喀则泽当那曲八一昌都狮泉河等六个重点城镇建设;以亚东樟木普兰等三个口岸为重点,建设对外开放的窗口;依托优势资源的开发、交通干线的建设,有选择地规划建设小城镇。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城镇交通、城镇燃气、给排水设施、污水和垃圾处理、集中供暖为重点,实施重点城镇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工程,显著提升拉萨和六个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加强集贸市场和商业网点设施建设。配套建设银行、保险等服务设施。加快青藏铁路沿线,边贸口岸、重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充分发挥城镇对农牧区的带动作用,形成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促进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第三节 积极发展县域经济

  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发挥县域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积极探索县域特色经济发展之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精心筛选区域特色项目,创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品牌形象。吸引区外资本,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大力组织劳务与技术合作交流,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的外向度,培植县域支柱产业。进一步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县域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努力缓解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瓶颈制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布局等因素,逐步建设具有西藏特色的园区经济。重点支持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特色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出口产品生产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园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四节 推进边境地区快速发展

  在政策措施、发展思路、资源配置方面改革创新,加快边境地区建设和发展。到2010年,使边境地区的交通、能源、通信、水利、边防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边防更加巩固,边境地区与腹心地区的差距明显缩小,边境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以边境乡镇为重点,在解决“三农”问题、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方面,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快实施边境县乡机关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周转房、城乡居民危房改造工程。加强边防应急指挥、控制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对人口较少民族采取特殊政策进行扶持,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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