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那曲地区尼玛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在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的带领下,深入14个乡(镇),77个村(居)委会,认真开展详实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地筛选出有关系到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
近日,尼玛县扶贫办认真撰写扶贫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积极向上级单位申请扶贫开发项目7个,经地区扶贫办、自治区扶贫办审查后,给尼玛县批准立项3个扶贫开发项目,总投资为217万元。三个扶贫开发项目分别是:
1.《2010年申亚乡借畜扶持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6万元,群众自筹4万元;
2.《2010年俄久乡白绒山羊扶持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5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5万元,群众自筹2万元;
3.《2010年申亚乡、文部乡牧户用太阳能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9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3万元,群众自筹7万元。
三个项目将在2011年实施,项目实施后将极大地改善项目乡贫困户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步伐。